商机信息
两部门: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至2027年12月31日
2023-08-02  浏览:6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联系方式
更多»您可能感兴趣的商机信息:
移动社区 陶瓷之家 油漆之家 照明之家 五金之家 防盗之家 区快洞察 卫浴之家 全景之家 家居联盟 建材之都 老姚之家 灯饰之家 电气之家 全景头条 照明之家 防水之家 防盗之家 区快洞察 建材 双鸭山建材 鹤岗建材 鸡西建材 齐齐哈尔建材 太原建材 大同建材 阳泉建材 长治建材 晋城建材 朔州建材 晋中建材 运城建材 忻州建材 临汾建材 吕梁建材 雄安建材 720全景
(c)2015-2017 ByBc.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